北京大学一名副教授右眼被注射工业气体,造成长期损伤。该案再审并开庭审理,赔偿金额超过406万元。

两年后,北京大学副教授黄小雷因治疗时右眼注射工业气体受伤而面临诉讼的最新进展。红星新闻获悉,该案于12月26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再审。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范晓丽因右眼部分失明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北大三院)就诊。在医生推荐下,他于同年9月8日上午到北京西仁医院(以下简称西仁医院)接受气体注射治疗。手术后,右眼视力从0.8下降到0.1。随后,他又到多家医院眼科就诊,最后被诊断为右眼中毒性视网膜病变/缺血性视网膜病变。原因是将工业全氟丙烷气体(也称为八氟丙烷)注入他的右眼。 2023年11月21日,黄小蕾女士出席医学评估听证会。数据图。 2016年8月,范晓丽对西仁医院及事件涉及的其他5名被告提起诉讼,指控其承担侵权责任。 2020年元旦,范晓丽被一审法院宣判。原审法院判决西仁医院赔偿范晓莉营养费4500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百氧、北普对西仁医院前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随后,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2023年12月8日,黄小雷河二审被判刑。因原审法院无法查清对黄小蕾女士造成的具体伤害等基本事实,遂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三审法院。法庭重新审理。两年后,2025年12月26日,该案首次重新开庭审理,红星新闻记者也到场。庭审中,被告人范晓丽要求五名被告人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惩罚性赔偿等共计406万余元。尤其是,在庭审过程中,原告与被告在是否应判给惩罚性赔偿、工业气体如何注入患者眼睛等问题上多次发生冲突。事件回顾:北京大学副教授因注射工业气体致右眼受伤,正在提起诉讼。据红星新闻报道,2015年9月4日,北京大学副教授黄小蕾感觉右眼不适,此前曾报告称“有东西遮挡了她的视力”。随后他在眼科接受治疗北京大学医院y科.检查结果,右眼视力为0.8(矫正),左眼视力为0.8(矫正)。诊断结果是“右眼视网膜脱离”。脱离部位位于右眼视网膜颞侧(有退化孔)。治疗方案是转诊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同年9月8日,范晓莉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眼科就诊。他的主治医师马某某医生诊断他“右眼视网膜脱离”。脱离部位位于右眼视网膜颞侧(有退化孔)。治疗方案为“右眼玻璃体注气+双眼眼底激光治疗”,建议去西新医院治疗。范晓丽参观西仁医院,时任眼科主任、主任张晓丽西仁医院,给予空气注射治疗。据病历显示,黄小雷先生的右眼被注射了0.7毫升八氟丙烷气体。病历显示,9月9日,术后第二天,黄小蕾女士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检查,右眼视力下降至0.25(矫正)。 9月10日,马萌为范晓莉进行了双眼光凝术。技术。自去年以来,黄小蕾女士曾到北京多家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右眼急性气源性中毒性视网膜病变。 2016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西仁医院使用上述气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认定,西阵医院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未执行规定的医疗器械采购注册和检验制度。该公司给予警告,没收非法使用医疗器械八氟丙烷一瓶,并罚款4.5万元。同年9月,北京市怀柔区职业安全局对北普公司未按照《物质管制条例》相关规定,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取得八氟丙烷许可证销售燃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结果,该公司被处以“营业利润1220元,罚款10万元”。西仁医院涉案资料图 2016年8月,范晓利先生向海淀区法院起诉西仁医院及燃气生产企业华德公司侵权。 2016年一审后,范晓丽先生将北大第三医院追加为被告,西仁医院又相继起诉燃气销售公司北氧公司、北浦公司,并追加到通知书中。 2020年元旦,范小莉送由初审法院审理。原审法院判决西仁医院赔偿范晓莉营养费4500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北氧与北普对西仁医院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黄小蕾女士决定上诉。此外,西阵医院也提出上诉。 2023年12月8日,黄小蕾收到北京一中院二审判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称一审判决对范晓丽具体遭受的损失等基本事实不清楚。新一审开庭:索赔406万美元,其中惩罚性赔偿超过270万美元。 2025年12月26日下午,海淀区法院举行一审再审,审理了本案。庭审中,黄小蕾女士向公司提出获取最新的索赔清单及其依据。他要求五被告人在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承认错误,并连带赔偿各种损失和惩罚性赔偿共计406万余元。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和被告对于是否应判给惩罚性赔偿,以及工业气体的生产、销售给西津医院并最终用于治疗的过程等问题多次争论,也一直是法院关注的焦点。至于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西阵医院在庭审中表示,如果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告应该是消费者,而不是患者。判断该行为是消费者行为还是患者行为,需要判断该行为是医疗行为还是消费者行为。此病例是治疗潜在疾病的医疗程序。由于原告不是消费者,因此不适用惩罚性赔偿有线。即使施加惩罚性赔偿,也不应增加三倍。范小雷表示,日常消费与生产性消费相比,其应用非常明确。由于医疗消费不是生产性消费,因此必须适用消费者法。目前,法律没有排除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器械销售者的规定,也没有排除医疗机构受到惩罚性赔偿。在医疗案件中,如果医院故意使用假冒产品,医院不必支付惩罚性赔偿,但如果卖家或购物中心故意使用假冒产品,如果您购买了该商品,则必须支付惩罚性赔偿。这会导致法律逻辑的不平衡和混乱。因为在关系到生命健康的领域,医院的审核义务应该比普通零售商或购物中心更大,而不是更少。是的,在这种情况下,惩罚性赔偿不适用《民法典》第1207条规定:“明知产品有缺陷而制造、销售,或者未按照前条规定采取有效改正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医疗领域的法规作用不大。范晓莉索要406万余元。照片显示的是一个木槌。资料图片:工业气体是如何注入患者眼睛的?官员们互相指责。庭审中,法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涉案工业气体是如何流动并最终注入黄小蕾女士的眼睛的。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当事人互相指责。涉案工业气体由瓦尔特公司生产,经北氧公司、北普公司流通销售,最后销售给西仁医院。作为回应对于法院关于天然气销售目的的询问,北山庄天然气销售公司表示,其销售的是普通天然气,并不了解北山庄的目的。北普公司表示,这是一次正常的天然气销售,目前尚不清楚西仁医院购买它的目的。西仁医院表示,北浦购买设备时已明确告知该设备用于医疗用途。而且,在瓦尔特的官方网站上,它已经过公证机构的认证,并明确说明它是与其制造相关的医用气体,并且产品说明明确表明它可以用于治疗视网膜脱离。经查,瓦尔特公司以医疗器械名义宣传其生产的填充气体,违反了《医疗器械管理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沃尔特没有在产品包装上添加警告,称“该产品禁止用于人类或医疗用途”,进一步误导下游客户梅尔斯。北氧及北浦尚未取得相关燃气经营许可证。在后续的诉讼应诉过程中,瓦尔特公司访问了瓦尔特公司的官方网站申请公证。我是这样认为的。该声明是责任的转移。作为原材料供应商,瓦尔特公司正式推广这种气体作为原材料的可能用途。对于医疗用途,需要从气体原料供应商瓦尔特公司购买初级原料,并进行加工用于医疗用途。如果一家医院按照官网的说明使用这种气体,说明该医院不专业。促进天然气供应并没有错。不得公布违反西阵医院医疗器械管理规范的行为。北京氧气表示,救死扶伤的医院如果靠网站宣传来采购,那是对人命的漠视。用于患者的 ase 产品。范晓丽在西仁医院的医疗行为违反了我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当法庭上被问到“为什么要用工业气体来进行诊断和治疗”时,盛仁医院回应说:“我们不知道这是工业气体,还以为是医用气体。”当被法院询问“涉案气体的医疗器械合格证是否已核实?”时,世津医院表示,需要在庭审后核实。范晓丽告诉法庭:“在原始法庭笔录中,西仁医院代表认定,未能核实资质证书属于专业错误。”此案未当庭宣判。目前尚不清楚最终判决结果。北京大学的一位副教授因右眼受伤而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二审法院决定发回此案w 审判。北京大学一名副教授因右眼受伤,多年来一直提起诉讼,收到“损害评估医学意见”,被认定为七级伤残。红星新闻记者齐飚、编辑徐媛评价何贤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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